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三水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株洲市三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形成《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三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版)》。
一、风险等级
本公司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较大 -大气(Q2-M1-E1)+一般-水(Q0)]”等级。
二、预案适用范围
三水厂所需原辅材料均由原料供应方负责运输;经三水厂全厂制水后的饮用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至客户端,此部分运营管理由公司负责。因此,本预案中不涉及原辅材料运输及供水管网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三水厂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因湘江水质造成的水源地污染适用于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株洲市二、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风险源和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水厂主要的化学品有液氯、聚合氯化铝及实验药剂等。其中液氯储量为10t。本预案所适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以下几类:
表1.2-1 本预案适用的突发环境事件
名称 | 环境风险源 |
三水厂 | 出水水质不达标 |
加药设备故障 | |
氯气泄漏 | |
危废泄露 | |
三水厂发生火灾引发的消防废水次生环境事件 | |
润滑油泄露 | |
实验室试剂泄露 |
四、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流程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最早发现者及时向值班室或本生产单元负责人报告,值班人员或生产单元负责人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发生I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向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株洲市石峰区应急办报告,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株洲市石峰区应急办再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人民政府及应急办等单位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流程详见图4.2-1。
图 4.21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
应急指挥部联系方式:
总指挥 贺海生 13707330818
副指挥 陈照 13973326588
现场总指挥 肖正余 13973353000
现场副指挥 杨红武 13973383107
贺锐 13973313940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