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二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株洲市二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形成《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二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版)》。
一、风险等级
本公司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一般-大气(Q=0)+较大-水(Q1M2E1)]”。
二、预案适用范围
二水厂所需原辅材料均由原料供应方负责运输;经二水厂全厂制水后的饮用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至客户端,此部分运营管理由公司负责。因此,本预案中不涉及原辅材料运输及供水管网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二水厂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因湘江水质造成的水源地污染适应于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株洲市二、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风险源和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水厂主要的化学品有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溶液、聚合硫酸铁溶液、氢氧化钠溶液及实验药剂等。本预案所适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以下几类:
表1.2-1 本预案适用的突发环境事件
名称 | 环境风险源 |
二水厂 | 出水水质不达标 |
加药设备故障 | |
次氯酸钠、氯化铝等化学品泄漏 | |
危废泄露 | |
二水厂发生火灾引发的消防废水次生环境事件 | |
润滑油泄露 | |
实验室试剂泄露 |
四、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流程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最早发现者及时向值班室或本生产单元负责人报告,值班人员或生产单元负责人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发生I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向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株洲市石峰区应急办报告,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株洲市石峰区应急办再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人民政府及应急办等单位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流程详见图4.2-1。
图 4.21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
应急指挥部联系方式:
指挥长: 贺海生 13707330818
副指挥长: 陈照 13973326588
现场指挥长:邓飞鹏 13907330910
现场副指挥长:鲁炳宏 18975356161
贺 曦 1520083454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