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株洲市枫溪大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消息来源: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30 16:07:15 点击次数:

株洲市枫溪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场检查会验收意见

20181125日,株洲城发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株洲市枫溪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株洲城发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湖南泰华科技检测有限公司)、项目运营单位(株洲市市政维护处)及特邀5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环境监理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的介绍汇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株洲市枫溪大桥路线起点位于黄河南路与科瑞路的交叉口,向南上跨滨江路,越湘江,再先后跨越芦淞区规沿江南路、天池路,止于江湾路与曲尺大道交叉口。

桥梁为双向六车道级主干路,标准道路宽度32m,路线总长度1729m。全线包括一座主桥和匝道,桥梁总长度1434m。全线同步建成交通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房建、供电、照明等设施及景观绿化工程。

枫溪大桥建设过程:

(1)环评报告:20119月,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株洲市枫溪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评批复:20119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湘环评[2011]280号文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于2013715日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开工建设,2016120日合拢,20161113日正式建成通车,总建设工期31个月。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监理,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湖南泰华科技检测有限公司20187月和201810月对本项目噪声地表水大气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工程主要控制点、路线走向未发生较大变化,路线总长由1727m调整为1729m主桥由1514m调整为1434m,桥梁宽度由30m调整为32m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在水土保持、临时用地的恢复、景观绿化、噪声及扬尘控制、施工污水处理等方面都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基本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工程营运阶段的主要环境影响为交通噪声、桥面径流等。经调查,为减小工程运营后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桥梁北部引桥两侧敏感目标路段设置有声屏障,声屏障高3m,两侧共计长450m

桥梁设有排水桥面径流经管网统一接入市政管网不直接排入湘江。

试运营期间,委托湖南泰华科技检测有限公司按照环评相关要求进行了噪声、地表水、大气监测工作。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结合现场检查,本项目运行管理基本符合环评和环评批复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该工程交通流量已达到设计期预测交通流量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验收调查结果

1.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1)工程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扬尘污染,据沿线居民反映施工单位亦采取了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除。

2项目无附属运营设施,无废气产生根据检测和公众调查结果,工程营运期汽车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3)工程营运期可以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汽车拥堵和加强道路沿线绿化的措施来减轻汽车尾气污染。

2. 对水环境的影响

1)工程路面排水体系完整,并与市政排水系统相联通,路面排水不直接进入湘江,对沿线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经调查,桥梁跨越株洲四水厂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株洲市饮用水源水质全分析达标评价》(株环监技字(2013)第515号、株环监技字(2014)第267号、株环监技字(2015)第212号、株环监技字(2017)第333),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均未造成影响。

3)经调查201411月,株洲市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禁行通告,包括枫溪大桥全线在内的区域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因此基本不会发生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造成的水体污染。

3. 对声环境的影响

工程沿线共有3个声环境敏感目标,均为集中居住区桥梁北部引桥两侧敏感目标路段设置有声屏障,全线共实施声屏障长度总计450m,费用总计135万元;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点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和2类标准要求。

4.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工程实际征用土地共计92.7公顷,其中荒地4.77公顷,水田17.49公顷,水域21.44公顷,宅基地7.71公顷;厂房15公顷,道路12.05公顷,水塘6.37公顷,滩地7.86公顷。主体工程占用农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工程采取了优化线路设计,控制路基高度,收缩边坡等措施节约永久占地。占用的土地相对于项目直接影响区土地而言是很小的,改变该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式,本工程所用占地均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偿,项目对沿线农林生态影响较小。

2)本工程土方全部商购,因此不设取土场。弃方包括废弃土方钻渣泥浆,废弃土方和钻渣泥浆用于董家塅高科园建设使用,

3)工程实际设置生产生活区2处,设置施工便道。经调查,北岸施工生产生活区均已恢复、绿化、复垦或移交地方利用,无明显施工痕迹;南岸生产生活区因周边居民阻工,尚未拆除。

4)工程沿线路基、路堑边坡采取了有效的工程防护和植被防护措施。工程全线排水防护工程完备,有效的防止了水土流失现象。

验收总体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株洲市枫溪大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建议和要求

1、针对工程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制定跟踪监测计划,交通噪声扰民或居民交通噪声投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对周边居住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2、加强对船舶通行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物资,定期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3、做好区域植被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

 

验收组:宋利云 廖斌 杨毅刚 陈再良 罗朝晖 刘敏中 卜平凡

                                    20181125

公示期:2018年1130-201812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20741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