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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C(一)地块(S01030151)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消息来源: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0:49:07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需求后方可利用,因此,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新民C(一)地块(S0103015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新民C(一)地块(S01030151)

      占地面积:12481.97m2

      地理位置:株洲石峰区时代大道北侧,株所支路以南

      地块范围:调查地块东至芙蓉丽景小区,西至S01030150地块,南至时代大道北辅道,北至株所支路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无明显开发利用痕迹,地块中心堆放有北面临近地块中车创新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挖方土壤;四周长有杂草与灌木,地块东侧及南侧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利用种植蔬菜

      规划用地: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原由: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用途变更,变更前需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2年10月开始。根据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农用地使用,

由言家塘村居民进行居住及简单耕种,在耕种过程中,地块内未喷洒相关农药;地块内无工业企业,不涉及有污染的生产活动;不存在槽罐物质泄漏情形,无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为;不存在使用污水灌溉的情况,历史上也未开展过大规模污泥堆肥等污染性的活动,在场地平整阶段未出现异常情况。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西侧紧邻地块为S01030150地块,其规划由农用地转化为工业用地,目前为空地,未被开发利用;北侧地块由农用地转为科研用地,其余西、南、东侧地块近15年来其利用情况均未发生大改变,仍维持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其中西侧距离约90m地块作为供电用地、时代大道以南地块为住宅用地,东侧为住宅用地,不涉及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地块,不涉及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地块,不涉及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块。调查地块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快速检测项目含量均未超(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三、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对收集地块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筛查,认为新民C(一)地块(S01030151)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未见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