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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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消息来源: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12:03:48 点击次数:

遵照我国有关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及时地进行应急工作,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制了《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由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本应急预案阐明了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叙述了公司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及其可能性和后果,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应急措施。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应急响应、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更新等内容。它是指导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技术性指导文件。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首次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8911日完成备案(见附件5)。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督促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

1)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2)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3)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6)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由于本公司的产能扩大,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已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因此须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是修订版,自2021  起实施。望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理解,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急及时、准确,以实现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